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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9    来源:    作者:

各党支部:


        根据院直属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现将中心开展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以党员党性分析评议为主要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名党员要在开展学习、对照检查、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不能以工作总结代替党性分析,并填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二、2015年1月23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每名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相互评议,提出整改措施。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接受民主评议的同时,从严从实对组织生活会进行督促指导。

        四、党支部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评议情况,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名党员提出评议等次建议,评议“优秀”等次的党员,原则上从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优秀名额不超过党员总数的30%。党支部要对评议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征求党员本人意见,最后将评议意见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五、民主评议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将作为参加院“两优一先”评选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表扬鼓励。

        请各党支部将专题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情况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于2015年1月23日前一并交到中心党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文秀
         联系电话:8210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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