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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保卫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5    来源:    作者:


院属京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巩固消防工作成绩,切实做好我院今冬明春的防火工作,根据北京市开展的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齐抓共管”重要指示精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防工作组织领导,逐级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任务。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形势和存在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整治工作,确保本单位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
        二、各单位要组织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组织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利用宣传栏、板报、网络媒体、培训等方式,教育职工要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各项安全制度,特别要加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宣传力度,教育职工在节日期间要遵守北京市《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增强广大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杜绝违规违法行为,自觉主动地做好防盗、防火、防人身伤亡事故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期间单位内部不发安全事故。
        三、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各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进一步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入冬前,“春节”、“两会”前,各单位要组织安全大检查,要重点检查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水、电、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重点要害部位、危化品、放射物品、微生物菌毒种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用电、用火、用气,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设施器材、技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等方面的情况;地下空间、出租房屋、员工宿舍、施工工地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情况。
        有建设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指定专人经常对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人身伤亡事故。
        检查中要注意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查消防安全责任、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2、查用火、用电、用气设施是否安全,有无专人管理。
        3、查消防设施是否进行了维修保养,防冻措施是否落实。
        4、查单位内部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现存隐患是否予以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隐患问题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
        5、查单位内部易燃杂物是否及时进行了清理,是否采取了防火安全措施。
        6、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值班巡逻是否工作到位,是否尽职尽责。
        7、查单位使用煤火取暖是否采取安全措施,严防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
        8、查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通畅。
        9、查职工是否掌握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
        10、查防火、灭火预案是否完善,是否组织演练。
        11、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易燃物的清理工作
        入冬前,“春节”前,对单位内部及责任区域对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工作。以地下空间、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品使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组织清理可燃物、加强可燃物品的保管、加强值班巡逻力度。各单位要组织对房前屋后荒草、落叶、堆积物、垃圾,楼道堆放的杂物,办公室内堆放的废旧纸张等进行拉网式清理。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区域内的绿地草坪适时喷水增湿,尽可能降低可燃性,必要时可用不燃材料防护,从源头上消灭滋生火灾的土壤。
        五、加强值班巡逻,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好领导带班和值班巡逻,带班、值班、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遇有突发情况反应迅速、指挥得力、报告及时、处置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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