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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28    来源:    作者: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根据《农业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部署,现就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紧密结合我院科研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状况,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我院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我院广大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积极性,为建设“世界一流农业科研院所”和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我院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院所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彻始终,努力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要坚持围绕农业科研工作大局,树立全心全意为科研服务的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和现代院所建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我院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力量。
 
        按照中央和农业部要求,结合院所工作实际,明确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节约、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做到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坚决反对一些消极腐败现象。
 
        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根据我院实际,要着力解决学风浮躁、学术失范的问题;着力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甚至违规违法、科研仪器设备重复购置造成浪费等问题;着力解决院所机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实、效率不高和听取职工意见不够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同志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缺乏责任心事业心、工作不作为、精神懈怠、安于现状,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担当、不坚持原则以及及时行乐、特权思想等问题。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以敢于亮短揭丑的态度、以无私无畏的勇气,找准“四风”在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抓住主要矛盾,深刻剖析根源,真正解决问题,实现作风明显改进。
 
        (三)基本原则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科研道德品行教育,引导我院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潜心科研、勇于探索、求实创新、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跨越式发展和建设世界一流农业科研院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查找不足、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全院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把整风精神贯穿教育活动始终。
 
        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科研人员和职工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围绕科研、服务科研、促进科研上取得实效。
 
        坚持院所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院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解决问题。要以院所领导干部的自身表率作用推动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坚持分类指导和突出科研特色,根据机关、研究所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院属各部门、各单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探索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总结交流推广。
 
        二、方法步骤
 
        我院教育实践活动,从7月初开始,到10月中旬基本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基础,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是关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根本。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三个环节的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意见。
 
        1.深入进行思想发动。7月9日召开院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韩长赋部长在农业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审议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7月12日上午,召开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陈萌山书记动员、李家洋院长讲话,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中央督导组和农业部督导组参加会议,农业部督导组对院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7月12日下午,对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办主任和院督导组成员进行培训,解读实施方案,部署督导和宣传工作。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农业部和院党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紧密结合科研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四风”在各单位的具体表现,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动员学习,切实提高全院党员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要求和方法步骤,进一步激发我院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热情。
 
        2.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科研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研读的主要书目有《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还要学习韩长赋部长在农业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邀请中央党校教授作“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专题讲座,院、所领导班子围绕“践行群众路线”主题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在科研人员中开展践行“科研道德规范”教育活动。依托院报、院网、直属机关党建网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供学习资料、交流学习成果、加强宣传引导。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研讨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3.开展“科技创新 跨越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学习贯彻汪洋副总理考察我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开展重大问题调研,进一步分析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厘清问题,破解难题,完善发展思路。认真落实院党组开放办院、民主办院要求,在全体职工中开展“我向院长建言跨越式发展”征文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开展演讲比赛,动员职工为跨越式发展集思广益、建言献策。邀请审计署农林水利审计局领导以“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开展案例教学,以案教育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院所领导深入联系点,进一步深化院机关青年干部下基层实践锻炼。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院机关要在主题实践活动中作出表率。
 
        4.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院里将采取召开基层党务干部、一线科研人员和党外知名人士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全院干部职工、一线科研人员和党外人士意见,找准我院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听取职工意见,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使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普遍接受一次深刻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地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院党组、院属各单位和院机关各部门分别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认真研究制定院所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主要程序和具体要求。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农业部督导组审阅,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民主生活会方案报院督导组审阅。
 
        1.充分听取意见。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前,要通过向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研究所发征求意见函、召开职工座谈会、在机关大楼设立意见箱、在院网开通网上信箱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民主生活会前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组织生活会前,全院每个党员都要主动征求、听取其他党员和职工意见。
 
        2.谈心交流。院、所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间、党员之间,也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和帮助,增进了解和团结,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院、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个人都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全院职工期盼、对照跨越式发展和现代院所建设对我们提出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应包括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内容。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职工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通过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明确努力方向,推动全院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保持我院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农业科研工作的良好局面。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上,院所党员干部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触及思想和灵魂,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无论是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搞“鸵鸟政策”,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的纠纷。院党组成员和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5.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后,院党组要向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院职工代表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要向全体职工或中层干部、管理科研骨干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院督导组要全程参与所督导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准备阶段,院督导组要审阅各部门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方案、向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可邀请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对院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四风”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我院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要把解决问题、提高能力、制度建设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1.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查找主要问题,明确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中公示。
 
        2.强化正风肃纪,解决“四风”问题。依据中央提出的强化正风肃纪任务,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着力解决查找出来的“四风”问题。要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能够尽早解决的就尽快解决,能够自身解决的不要上交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不留尾巴、不踢皮球。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职工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通过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能力,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本领。领导班子要深入研究当前新形势新任务面前科研单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方式和方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尤其是一线科研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为我院的跨越式发展和科技创新创造条件、优化环境、营造氛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紧密结合科研实际,引导院所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科研管理的能力。
 
        4.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梳理现有制度,对贯彻群众路线已有的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下去;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要研究制定新制度,注重总结实践中好经验好做法。我院将结合科技创新工程和现代科研院所建设的需要,在转变作风抓落实、加强工作督办、完善三级学科体系、修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确研究所党委、基层党支部和职代会工作职责、加强科研道德学风建设等方面形成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研究所要根据院里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形成后,要严格落实和执行,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抓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形成加强我院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5.公示整改情况,测评群众满意度。我院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在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范围内公布领导班子整改情况,听取党员和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在公布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农业部督导组组织。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在全体职工或中层干部、管理科研骨干中公布领导班子整改情况,听取党员和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在公布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由院督导组组织。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交流党员个人整改情况,进一步深化整改。
 
        6.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扩大成果。集中教育结束后,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召开总结大会,写出专题报告报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院将适时召开院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形成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并报农业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和农业部要求,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院所各单位还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三、组织领导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所长、书记(局长、主任)等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部署和农业部要求,在院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李家洋同志和院党组书记陈萌山同志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华俊同志和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史志国同志任副组长,院党组成员、人事局局长魏琦、院办公室主任汪飞杰、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高淑君、监察局局长张逐陈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是:研究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向院党组提出建议;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加强指导,统筹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宣传,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强化工作指导,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院党组交办的涉及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唐华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淑君、张逐陈、林定根、姜梅林、李红康同志担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文件两个组。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吃透政策原则,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建立工作制度。建立联系点制度,院领导建立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获取第一手资料,指导和督促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使联系点成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研究所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建立联系点。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及时沟通情况,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有关联系工作,及时反映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建立群众督查评价制度,把群众参与活动贯穿始终,自觉接受监督和评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向群众公示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整改结果;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三)成立和派出督导组。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立并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院属京内外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由史志国同志任组长,张逐陈同志任副组长,下设9个督导小组。院督导工作将与纪检监察工作、巡视工作结合起来,主要职责是:传达中央、农业部和院党组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督导组要紧紧依靠所督导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
 
        (四)京外研究所的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农业部《实施方案》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京外研究所的教育实践活动,由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按院《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所在地党组织协助。
 
        (五)加强分类指导。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院督导组审阅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离退休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将参考农业部离退休干部局党委制定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流动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欢迎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可邀请他们列席,但不要求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集体学习时,可邀请他们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六)务求取得实效。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年初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科研中心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既要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又要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联系农业科研单位实际,体现中国农科院特点,发挥研究所特色。要统筹安排实践教育活动和科技创新工程试点、现代院所建设、通州院区建设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力戒形式主义。要从科研人员和干部职工关切的重点问题入手,不回避难点,切实把中央的要求贯彻到位;要把问题找的准不准、民主生活会质量高不高、单位特色突出不突出,理论成果(主要是党员理论学习和认识水平)是否丰富,实践成果(主要是作风转变和工作推动)是否明显,制度成果(主要是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在日用常行中容易出问题方面的制度规定)是否到位,作为衡量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标准。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提高院所各级领导干部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大力营造创新氛围,提振精神,锤炼作风,轻装上阵,干好事业,推进我院跨越式发展。
 
        (七)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中央及农业部的决策部署、活动的重大意义、经验成效,引导全院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农业部的要求上来。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善于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先进典型宣传;要注重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起到警醒作用;要注重多种形式宣传,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院报、院网要开辟专栏,各单位要因势利导采取有效形式,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经院督导组审核后,于7月19日前报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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